社會參與過程中的信仰實踐 – 中壢浸信會

社會參與過程中的信仰實踐

社會參與過程中的信仰實踐

田弟兄

    在我過去30年信仰生活與接受的教導中所留下的整體印象是:基督徒只要做好向世人傳福音的工作,不要浪費時間參與外邦世界中的各類社會公共事務。這種積財寶在天上思維並符合保羅在腓立比書( 3:7-8)所提出的屬靈壯志:「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做有損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做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做糞土,為要得著基督」。所以,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會把社會公共參與或從事非基督徒社團組織的活動當成較低的信仰生活順位。

我於五年前對以上此刻板觀念做了些改變,起因是我所居住的山坡地社區發生道路坍方災害及土質下陷,進而影響了原先平靜的生活,於是我和幾位鄰居一起加入社區管理委員會以解決發生在我們居住區域之山坡地安全問題。然而一路走來卻碰到無數的挑戰與壓力,不少人質疑我參與社區事務的動機就是想要拿社區的公共資源與預算來解決我們這一小區住戶的水土保持問題。雖然從理性上我完全站得住腳,因為社區的水土保持原本就是屬於社區的公共事務。然無奈的事時而發生,即立場或利益不同的住戶透過操作民意並訴諸情緒進行造謠與攻擊,為要爭取有限的社區資源。回想這五年一路走來,我緊緊抓住一個聖經原則並學習了三件重要的社會參與的功課。

首先,我查考聖經後發現一節經文可以當成我參與公共事務的指導方針:「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 6:8)」。也可以參考一下欽定本譯文:“He hath shewed thee, O man, what is good; and what doth the LORD require of thee, but to do justly, and to love mercy, and to walk humbly with thy God?” (KJV) 這節經文的要義可以如此描述:神的良善準則是行公義,好憐憫,謙卑的與神同行。當我和社區住戶溝通理念或化解衝突時,我就拿出這個原則來表明或詮釋我的作為,並邀請他們可以據此來檢驗我過去為社區所做的大小事情,經過這樣的溝通後,絕大多數的鄰居都能認同我的看法與做法。

其次,第一個功課之「行公義」必須要具體化一些,不然未信主的人無法理解基督徒心中的公義是什麼意思,甚至連基督徒本身對公義都有數十種以上之不同解釋版本。我採取了組織公平理論(Organizational Justice Theories)的概念來理解及處理公義的議題,圖一說明行公義的三個主要面向:分配公平(distributive justice)、程序公平(procedural justice)、互動公平(interactional justice)。若詳細考察這三個公義面向的內涵,其精神與原則都以聖經的倫理為根基。所以,透過這個公平理論的中介橋樑不但可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議題,同時也可以和信仰真理串連與整合。

圖一、組織公平理論

接下來之第二個功課是「好憐憫」,這是容易說但也是人生最難實踐的行動之一,加上基督徒常困擾於「公義」與「慈愛」兩者間的先後次序關係。如果人類的生活經驗發生在「私人」與「公共」兩大領域中,我認為在私人領域中先以慈愛為出發在處理公義,而在公共領域中則先以公義及公共利益為優先才不會亂了方寸。然而,我在實際社區事務的參與過程中卻發現情況相當難以預測及混亂,也常常碰到預想不到誤解及衝突,甚至惹來莫名的攻擊或惡意毀謗。例如,有一位素來攻擊我的常客蘇女士在社區超過400人的臉書社團發言:「田委員經常性地發表,真實性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以公眾利益成就個人之私!」,我看了雖然心裡不舒服,但我知道對付這種人是無法用理性對話的方式,這位女士的意圖就是逼我退出社區公共領域的發言與行動。然,我不但沒有屈服就範,我反而勇於面對此無理挑戰,並冷靜正面應對此敵意行為。

在這幾年參與社區事務的歷程中我發展出一套誤解及衝突的對話與化解機制(如圖二),衝突的產生不外乎是雙方認知或理解差異所造成的。當衝突的雙方能夠進行理性平和的對話與感性經歷的交流,超過九成的衝突或誤解都能獲得解決。當衝突的產生屬於意識形態、惡意攻擊形式時,理性對話通常使不上力,於是我採取寬恕的方式來卸除自己內心的情緒傷害與報復心態,進而重新展現公共參與的承諾。在這裏所提的寬恕就是基督信仰中的饒恕原則。以前面的例子而言,我先處理我的負面情緒後,並決定採取寬恕與承諾的行動,最後簡單在臉書上回覆:「蘇女士,建議您展現公民素養,…您可以提出建議性對話,這才有益社區的進步及發展。」她繼續進行惡性扭曲對話,但當一位素不相識的住戶接著回應:「某人前科累累,還能大放厥詞…無言!」於是,這位蘇女士就暫時止住她惡言惡語。

圖二、社會參與衝突之對話與化解機制

最後到第三個功課是「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這包含兩個面向的行動,一個是直接與神同行,另一個是與「良善」的人同行。在社會參與的過程中,基督徒必須要有更寬廣的心胸及學習尊重多元價值來與社會中的各種成員互動與合作,否則我們只能做一個出世的孤獨信仰邊緣人。基督徒的生活除了隨時與住在心裡的聖靈溝通外,時常秉持「看別人比自己強」的謙卑心態是取得別人接納與信任的最好方式之ㄧ。這些年來我也常常反思,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得到什麼呢?我覺得所得到的收穫是信仰實踐的喜樂及認識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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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過去30年信仰生活與接受的教導中所留下的整體印象是:基督徒只要做好向世人傳福音的工作,不要浪費時間參與外邦世界中的各類社會公共事務。這種積財寶在天上思維並符合保羅在腓立比書( 3:7-8)所提出的屬靈壯志:「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做有損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做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做糞土,為要得著基督」。所以,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會把社會公共參與或從事非基督徒社團組織的活動當成較低的信仰生活順位。

我於五年前對以上此刻板觀念做了些改變,起因是我所居住的山坡地社區發生道路坍方災害及土質下陷,進而影響了原先平靜的生活,於是我和幾位鄰居一起加入社區管理委員會以解決發生在我們居住區域之山坡地安全問題。然而一路走來卻碰到無數的挑戰與壓力,不少人質疑我參與社區事務的動機就是想要拿社區的公共資源與預算來解決我們這一小區住戶的水土保持問題。雖然從理性上我完全站得住腳,因為社區的水土保持原本就是屬於社區的公共事務。然無奈的事時而發生,即立場或利益不同的住戶透過操作民意並訴諸情緒進行造謠與攻擊,為要爭取有限的社區資源。回想這五年一路走來,我緊緊抓住一個聖經原則並學習了三件重要的社會參與的功課。

首先,我查考聖經後發現一節經文可以當成我參與公共事務的指導方針:「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 6:8)」。也可以參考一下欽定本譯文:“He hath shewed thee, O man, what is good; and what doth the LORD require of thee, but to do justly, and to love mercy, and to walk humbly with thy God?” (KJV) 這節經文的要義可以如此描述:神的良善準則是行公義,好憐憫,謙卑的與神同行。當我和社區住戶溝通理念或化解衝突時,我就拿出這個原則來表明或詮釋我的作為,並邀請他們可以據此來檢驗我過去為社區所做的大小事情,經過這樣的溝通後,絕大多數的鄰居都能認同我的看法與做法。

其次,第一個功課之「行公義」必須要具體化一些,不然未信主的人無法理解基督徒心中的公義是什麼意思,甚至連基督徒本身對公義都有數十種以上之不同解釋版本。我採取了組織公平理論(Organizational Justice Theories)的概念來理解及處理公義的議題,圖一說明行公義的三個主要面向:分配公平(distributive justice)、程序公平(procedural justice)、互動公平(interactional justice)。若詳細考察這三個公義面向的內涵,其精神與原則都以聖經的倫理為根基。所以,透過這個公平理論的中介橋樑不但可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議題,同時也可以和信仰真理串連與整合。

圖一、組織公平理論

接下來之第二個功課是「好憐憫」,這是容易說但也是人生最難實踐的行動之一,加上基督徒常困擾於「公義」與「慈愛」兩者間的先後次序關係。如果人類的生活經驗發生在「私人」與「公共」兩大領域中,我認為在私人領域中先以慈愛為出發在處理公義,而在公共領域中則先以公義及公共利益為優先才不會亂了方寸。然而,我在實際社區事務的參與過程中卻發現情況相當難以預測及混亂,也常常碰到預想不到誤解及衝突,甚至惹來莫名的攻擊或惡意毀謗。例如,有一位素來攻擊我的常客蘇女士在社區超過400人的臉書社團發言:「田委員經常性地發表,真實性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以公眾利益成就個人之私!」,我看了雖然心裡不舒服,但我知道對付這種人是無法用理性對話的方式,這位女士的意圖就是逼我退出社區公共領域的發言與行動。然,我不但沒有屈服就範,我反而勇於面對此無理挑戰,並冷靜正面應對此敵意行為。

在這幾年參與社區事務的歷程中我發展出一套誤解及衝突的對話與化解機制(如圖二),衝突的產生不外乎是雙方認知或理解差異所造成的。當衝突的雙方能夠進行理性平和的對話與感性經歷的交流,超過九成的衝突或誤解都能獲得解決。當衝突的產生屬於意識形態、惡意攻擊形式時,理性對話通常使不上力,於是我採取寬恕的方式來卸除自己內心的情緒傷害與報復心態,進而重新展現公共參與的承諾。在這裏所提的寬恕就是基督信仰中的饒恕原則。以前面的例子而言,我先處理我的負面情緒後,並決定採取寬恕與承諾的行動,最後簡單在臉書上回覆:「蘇女士,建議您展現公民素養,…您可以提出建議性對話,這才有益社區的進步及發展。」她繼續進行惡性扭曲對話,但當一位素不相識的住戶接著回應:「某人前科累累,還能大放厥詞…無言!」於是,這位蘇女士就暫時止住她惡言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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