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參與過程中的信仰實踐

在我過去30年信仰生活與接受的教導中所留下的整體印象是:基督徒只要做好向世人傳福音的工作,不要浪費時間參與外邦世界中的各類社會公共事務。這種積財寶在天上思維並符合保羅在腓立比書( 3:7-8)所提出的屬靈壯志:「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做有損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做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做糞土,為要得著基督」。所以,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會把社會公共參與或從事非基督徒社團組織的活動當成較低的信仰生活順位。